物自身不可知
物自身是康德提出的
對於物自身的了解
我是以自己的觀點詮釋
對於人而言
世界的一切現象皆來自於感官
在科學的進步下
人們懂得使用機器來探測事物
但即使在怎麼精密的儀器
也脫離不了一個事實
那就是我們所觀察到的東西
也只是兩物體之間交互作用所產生的反應
例如說紅色
紅色到底是什麼?
眼睛告訴你紅色是種顏色
但是他真的只是種顏色而已嘛
物理學家告訴你紅色是某個範圍頻率的電磁波
然而
建立電磁波的馬克示威爾方程式仍然是基於經驗觀察所統整出來的
紅色之所以是紅色
是上帝要我們"看起來"是紅色
但是紅色的本質
只有上帝知道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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